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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通信自由
【文章来源】法学大辞典
【文章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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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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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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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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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自由:亦称“通信秘密不受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依法享有采用书信、电话、电报或其它方式进行通信的自由。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用信件、电报、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社会交往、传达感情与信息的自由。公民依法享有的通信自由受法律的保护,非依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其信件不得被扣押、隐匿、毁坏或者丢弃,其电话不得被窃听。所谓通信自由权,是指公民(包括残疾公民)享有的通信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通信自由权的具体内容主要有:
1.进行通信的权利。这是指任何公民都享有用信件、电报、电话等方式进行社会交往、传达感情与信息的自由。对公民的这一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如有的父母耽心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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