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闻
|
法律周刊
|
法律百科
|
法规查询
|
法律论文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律图书
|
法律软件
|
司法考试
各省分站
|
法律咨询
|
法律网摘
|
法律图库
|
法律博客
|
法律娱乐
|
法律黄页
|
法界人物
|
中国律师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122815602
601753134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法律咨询
→ 【求助】不当得利,我的手机能归还吗?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刑法
民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其他法
yehq
bing
[
本贴精萃
] [
精华
]
[
未回帖
]
luozhiqiao
等级:
新手上路
贴子:1
积分:7
注册:2008-07-18
来自:陕西
主题:【求助】不当得利,我的手机能归还吗?
第
1
楼
7月12号在逛街买裤子,在换裤子时不小心把手机掉入某个商店,当时没注意,过了几个小时后,发现手机不见了。回去店里寻找,店员称未见有手机遗落, 也有可能被别人拾去。之后打我手机电话也是一直关机,只好换了一手机,并且到移动公司复制了原来号码的一张手机卡。直到7月18号,因为我原手机开通了防盗功能,也就是绑定了我的手机号码,别人换上新卡之后会自动给我的号码发一条警告短信,说此手机使用号码请确定是户主。18号我收到了警告短信,并知道了现在我手机的使用号码。请问这种情况属于不当得利吗?如果是那么现在使用我手机的人是否有义务将手机归还于我呢(不论是其自己拾到此手机还是从别人处买得)?如果有义务而其不归还,我是否可以通过到派出所报案的方式强制对方归还呢?这能构成案件吗?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luozhiqiao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8-07-18 22:11
liusong
等级:
初级律师
头衔:律师
贴子:207
积分:396
注册:2008-06-18
来自:四川
主题:
第
2
楼
只要你找到不当得利人,完全可以主张权利。不知你当时购机时的发票等能证明你所有权的证据还在不在。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liusong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刘松律师(四川法雨律师事务所),欢迊您咨询!
执业理念:以礼待人、以智帮人、以法护人、以理服人。
执业目标:专业,专一,专心,不负当事人重托!
专业专长:劳资关系、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房地产。
MSN:liusonggood@msn.com   QQ:416699614  
TEL:13640904306
2008-07-21 13:45
本主题回复
1
贴,浏览
172
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页
快速跳转论坛至...
╋产品服务区
│├在线客服
│├资料求助
╋法治论坛
│├法律咨询
│├司法考试
│├法律人生
│├网评天下
│├法律自考
│├法硕在线
╋高校法学会论坛
│├各大法学会互动
│├法学会会长交流平台
│├浙江大学法学会
│├锐法无边_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会
│├宁波大学法学会
│├财法精魂_浙江财经学院法学会
│├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
│├吉林大学法学会
│├华东政法大学青年法学会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杭州师范学院法研会
│├浙江师范大学法律协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协会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会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会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会
│├重庆大学法学会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社
│├华南师大增城学院法学会
│├台州学院法学社
│├韶关学院青年法学会
│├宁波理工学院圆桌法学社
│├安徽商贸学院法学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社
│├广东商学院社联•风正法学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
│├温州医学院轩辕法学社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
╋社区管理办公室
│├站点事务处理区
│├版主会议室
╋高校班级论坛
│├华政2006法律硕士研究生杭州班
→
快速回复:【求助】不当得利,我的手机能归还吗?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友情联接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网站登陆
-
评价本站
声明
: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72
s,
7
queries,
131
- Cache,
715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