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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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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
所属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详细介绍 性别  先生
电子邮件hjm@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工商大学(邮编:310018  查询
职  务校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专业领域 行政法
学说国别中国
个人简介 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
1982年2月毕业于杭州大学哲学系,
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专业。
1995-99年间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 SU)、英国爱丁堡大学(Edinburgh University of UK)、澳大利亚西澳大学(The 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德国基尔大学(Kiel University of Germany)、法国马赛大学(Université de Provence-Aix-Marseille)、日本关西大学、韩国亚洲大学、中国香港城市大学、中国台湾政治大学和澳门大学等作过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
1998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教授
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国务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终生享受者,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95年司法部授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主任,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主任。
已出版著作45本,发表论文53篇。
发表文章
相关著作 《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98年1月;
《比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98年7月;
《外国行政法规与案例评述》,中国法制出版社97年6月;
《有关中国行政法理的行政授权问题》(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2期);《“其他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
相关译著
学术成果 主要论文:
《有关行政滥用职权内涵及其表现的学理探讨》(载《法学研究》1992年第3期)
《有关中国行政法理的行政授权问题》(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2期)
《中国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模式及评判》(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1期)
《关于中国行政法上的合法性原则的探讨》(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1期)
学术观点 “双线理论”、“动态理论”和“中观行政法学理论”
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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