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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中国普法网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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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球”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隐形庄家二亿豪赌 温州最大网络赌球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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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接受赌博投注金额近2亿元。这不是发生在赌场,而是在一个虚拟的空间里,赌徒之间不见面,是互联网将他们连成一片。日前,温州市最大一起网络赌球案的庄家叶某、鲍某,被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依法提起公诉。 

巨资购买网络赌博网

温州市区人叶某、鲍某与哈尔滨商人叶旭常有生意上的往来。2004年,叶某从叶旭处得知,有一种在台湾注册的“新宝盈”网络赌博网很流行,如果取得开盘权可以发大财。2004年9月底,在叶旭的帮助下,叶某成功取得台湾“新宝盈”网络赌博网在温州的开盘权(以下简称“球盘”)。此后,叶某的朋友黄某分3批出资182万元,当作球盘的赢利亏损、日常开销等。为了更好地管理球盘,叶某的朋友鲍某、叶某某也顺理成章成为球盘的股东之一。 

组织结构呈金字塔状

“新宝盈”网络赌博网主要采取类似传销的方式大肆发展下线会员。其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形状,由上到下依次是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 

2004年10月1日,球盘正式运作后,叶某等4名股东为球盘设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上下线之间必须是熟人。这样的方式对下线和赌客有一个投注信用额度,只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投注人仅需打个电话,不需要借条也不需要押金,就可以投注。 

这个球盘的“严格”之处还在于,不同级别的成员,所登录赌博网的网址不同。各级成员在网页中输入网址后,要先输入上线人员提供的账号和密码,否则无法进入网页。在不同网址的网站内,根据登录者所在级别,可查看相应的信息:本级以及下线人员的资料、投注额、输赢额。 

同时,有一名专业人员集中汇总本人所有下线的投注金额,再向上家投注,并负责与上下家的输赢结算。如果当晚有1000万元的投注金额进入,庄家一晚可获利7.5万元。在分成方面,则是由上至下传递,如果当日球盘赢了10万元,庄家的赢利为2万元,总代理级赢利4000元,而代理级的赢利只有800元,相反,如果球盘输了,每个级别按照同样比例赔偿。 

在一个多月时间里,他们先后发展了池某、郑某等6名总代理,池某、郑某等人又发展了10多名代理级成员,此后又发展了50多名会员。据悉,球盘输赢额2000万余元。其中,黄某获利348.3万元,叶某获利400万余元,鲍某获利300万余元。 

直捣赌窝撕毁赌网

温州市警方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后,发现网络赌博已在温州愈演愈烈。考虑到网络赌博的特点,如果不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一旦各地公安机关采取行动有先有后,就会造成其他犯罪嫌疑人闻讯逃逸、销毁证据等后果,于是加强监控,等待时机。 

2004年11月13日晚9时,200多名民警会同省公安厅同时行动,共冲击40余个赌博窝点,一举摧毁“新宝盈”赌博网在温州市的网络,抓获股东级成员黄某、总代理成员池某和郑某等30余人。 

2005年6月29日,球盘骨干成员黄某、池某、郑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于同年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实刑。2005年8月,庄家之一叶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06年1月、5月和今年4月,潜逃在外的叶某、鲍某、叶旭因为承受不了强大的压力,最终选择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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