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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出处: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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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转移义务又赚钱 公平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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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的消毒餐具成本只有五毛多 仅此一项餐厅每月至少赚几千元
饭店的结账单上,莫名其妙地多了一项“餐具费”。服务员的解释是消费者“使用了消毒公司专门提供的消毒碗碟”。新疆乌鲁木齐市的张先生对此很不解:“饭店本身就有义务向顾客提供卫生、干净、合格的消毒餐具,为什么还要另外收取费用?”
就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于7月16日、17日两天,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访了乌市的一些餐馆。
近半消费者拒绝餐具“消毒费”
在乌市扬子江路上的一家餐厅,记者和朋友刚刚坐下,服务员就摆上了一套消毒餐具。一个小碗、一个碟子、一把小勺以及一双筷子,用塑料薄膜包裹着,上面贴着“收费一元”的标签,外加一包餐巾纸。
记者注意到,旁边餐桌的几位客人拒绝使用这套收费餐具,其中一位女士对服务员说:“提供卫生合格的餐具是餐厅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是餐馆自己消毒还是购买外面专业消毒公司的消毒餐具,那是餐馆自己的事,怎么能把这笔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在乌市北京路的一个火锅城里,记者发现,选择收费消毒碗筷和餐厅自配碗筷的消费者大约各占一半。来自福州的游客廖先生告诉记者,在国内不少城市都有类似做法,但是,在他看来,餐具消毒是餐馆的基本义务,如果可以收“消毒费”的话,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消费者还要为餐馆其他消毒设施承担相关费用?
难道只有收费餐具“比较卫生”
乌市天津路上的“老四川饭店”是一家中等规模的餐厅。经理告诉记者,他们使用收费餐具有一段时间了,如果顾客对收费餐具提出异议,他们就会换上餐馆自己的餐具。他说:“我们自己的餐具也是卫生合格的,不过专业公司是专业消毒。”言外之意,似乎收费餐具更叫人放心些。当记者追问消毒餐具的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时,经理说:“如果餐厅负担集中消毒餐具,一年下来就要多付出一大笔钱。现在餐饮业利润很薄,我们也要考虑成本。”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乌市其他一些餐厅的经理,他们的看法基本相同:“一元钱的使用费是支付给餐具消毒公司的,餐厅只是代收此项费用而已”,“引进收费餐具是因为它比较卫生,专业消毒公司高温消毒后,顾客在使用前才拆包,这样就避免了二次污染。而餐馆提供的餐具虽然也经过高温消毒,但是二次污染却难以避免”。
收费餐具让餐厅每月获利几千元
为了验证这些餐厅经理的说法,记者以开餐厅需要大量餐具为名,联系了乌市一家消毒公司。
该公司业务经理告诉记者,目前乌市像他们这样规模的公司有十几家。他答应给记者最低价———每套0.55元。
“原来每套要0.8元,现在竞争激烈,只有降价了,每套餐具0.55元已经是我们这行的底价了。”他给记者算了算消毒餐具的账:一套消毒餐具的成本包括电费、水费、人员工资、配送运输等,再加上配套餐巾纸,成本接近0.5元。他强调说:“收取0.55元已是微利。”
这位业务经理还给记者算了另外一笔账:“顾客每用一套餐具收费1元,餐厅就可赚取0.45元的利润。按每天200名顾客计算,单此一项,一家餐厅每天就可增加90元收入。这对中小型餐厅来说,也是一笔收入,有的餐厅使用消毒餐具,一个月就获利几千元,还省水省电,而且不用另外雇工刷洗餐具,可以省出至少一个洗碗工人的工资。”
他说服记者,只要餐桌上摆上消毒餐具,消费者大都能接受,尤其是请客吃饭,都不会计较这些钱。
记者手记
按照记者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把1元钱消毒费转嫁给消费者后,餐馆其实成了最大的赢家。
那么,餐馆的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呢?新疆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磊给了记者一个明确的答复:“餐馆把消毒费用转嫁给消费者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
他说,根据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是餐饮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餐馆将免费餐具改为收费服务,实际上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是转移义务的侵权行为。如果餐馆提供的餐具已经达标,那么消费者就没有必要另外掏钱使用包装好的消毒餐具;如果餐馆提供的餐具不能达到卫生标准,也应该由相关部门去履行职责,强制餐馆提供合格的餐具。对于餐饮企业来说,成本产生的费用都应该由企业自行承担,收取一次性餐具费实际上是在向消费者重复收费,对消费者来说有失公平。
另据了解,这种一元钱的消毒餐具已摆在全国许多城市的餐厅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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