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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当代生活报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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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卡押金还要收到何时?”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公交卡押金还要收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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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12月3日报道,国家在1993年就要求停止乱收抵押金,而河南郑州公交IC卡却一共收取了2800多万元押金,而且一收就是5年。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认为,公交IC卡押金的批准与收取都是违规的。有律师认为,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变相长期无偿占有使用广大乘客的资金,严重侵害了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笔者不明白,一项乱收费行为为什么长达5年无人管?

  仅郑州一地就有2800多万元押金,每年有27万余元的利息(活期储蓄利率),我国其他地方是否在收?总共是个什么数字?尽管截至目前还没有这部分巨额押金及利息出“问题”的报道,但并不表示这部分钱就平安无事。因为无人监管,信息也不透明,巨额押金是否“跑冒滴漏”,巨额利息是否用于腐败,钱的主人――消费者一无所知。况且,连“保命钱”――社保基金都有人敢打歪主意,谁能保证无人监管的押金不出问题?

  在我看来,这种收取押金并无偿占有利息的做法,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权力寻租。而有关部门的失语,也就是对公交公司权力寻租的一种默许,实质上就是监管的失职和渎职。试想,像郑州那样长达5年无人过问的乱收费,监管部门能脱得了干系吗?据称,全国很多城市都在这样收押金,这是不是国家有关部门的悲哀和尴尬呢?

  1993年,中央办公厅转发的国家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第三条第五款就明确规定,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行为,属于乱收费,必须立即停止,坚决纠正。公交IC卡乱收抵押金的行为为何没有坚决纠正呢?何时才能叫停呢?希望有关方面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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