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平台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新闻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31日

→ 相关资料
受贿”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因涉嫌受贿被“双规”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2006年12月28日,已经卸任一年零六个月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因涉嫌收受贿赂,被中纪委“双规”。 

    接近中纪委专案组的人士称,郑筱萸因其前任秘书曹文庄受审期间举报而案发。《财经》记者另从国家药监局办公室获证了这一消息。 

    郑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郑筱萸于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 

    郑筱萸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入选首届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据熟知其人者称,郑平时亦爱好书法、音乐。在药监系统内部,郑筱萸的口碑可谓褒贬参半。因其长于“铁腕式”行政作风,任期内曾致力于推行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后来却被同行笑称为“形象工程”。尤其是2006年以来,“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等重大医疗事件接踵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诸多问题随之显山露水。 

    2005年6月22日,年满60岁的郑筱萸被免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此后,郑担任中国科协旗下的中国药学会的理事长。 

    仅半个月后,7月8日,国家药监局原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刑拘;200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立案调查,一同“落马”的还有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 

    58岁的郝和平和44岁的曹文庄都先后担任过郑筱萸的秘书。1998年3月国家药监局组建之初,郝和平任医疗器械司司长,曹文庄任人事劳动司司长兼局办公室主任,两人被视为郑筱萸的“左膀右臂”。郝和平一案由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直接负责侦察,未经纪检部门的“双规”程序。 

    2006年11月28日,郝和平因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定他收受四家医疗器械公司给予的价值80余万元的款物。截至《财经》记者发稿时止,曹文庄案尚无开审时间表。


下一篇新闻 | 上一篇新闻


您可以下载到本地的WORD编辑器里进行相应修改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立即删除或修正; 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新 闻 查 询
 

栏 目 导 航
 法治前沿
 热点关注  立法动态
 司法动态  各地动态
 社会追踪
 社会经纬  法律评论
 警方提示  域外司法
 职场宝典  反腐报道
 中国律师
 行业动态  律师关注
 律所关注  业界评论
 案例直播
 大案要案  刑案追踪
 行政案件  民事案件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49 s, 5 queries, 105 - Cache, 56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