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平台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新闻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中新网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18日

→ 相关资料
邮包”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广东尸块邮包案破案实录:GPS定位锁定凶手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进入(图1)、咨询(图2)、交钱(图3)、离开(图4),货运公司的探头记录下了红衣男子的一举一动


    破案实录

  天“眼”恢恢,疏而不漏。两个疑犯的整个“灭迹”过程,始终处于监控状态。线索链条持续、完整,警方按图索骥,疑犯很快暴露出来。

  天“眼”恢恢 凶手现形

  锁定疑凶

  “送得远”身穿红色上衣,身高超过175厘米,体格健壮

  1月7日,流出血水的“药材”包裹在山东青岛被证实是尸块后,青岛警方在次日赶至广州沙太路,在容发货运场找到发货的泽×物流公司。

  泽×物流公司在营业大厅和仓库都安装了闭路电视,其本意是为了监控员工工作,而每个客户进入大厅,一举一动也处于监控状态。

  青岛警方根据“送得远”开单的时间,调出当时的录像,立刻获得了疑犯的人像资料,其身穿红色上衣、身高超过175厘米,体格健壮。

  托运了手部的容昌物流公司对面,停车场空地旁上方也有摄像头,目的是为了监控车辆出入。据悉,安装摄像头监控是物流公司的普遍做法,一般出现有车辆违规操作、客户托运违禁品,事后均可追查。

  发现线索

  男女疑凶乘坐天湖统一出租车进入货运场

  警方获取疑犯的人像资料、托运时间后,将注意力转向货运站出入口的录像。

  在沙太路,货运站比比皆是,所有货运站均在出入口门岗处设置了摄像头。

  容发货运场大门口两侧即各安装了一个,办公室内部装有闭路电视。摄像头分别朝向不同的方向,可以清晰看到来往车辆的车牌号。

  闭路电视则可以看到楼层走廊的情况。保安说,摄像头安装后,基本上没发生过偷盗之类的事情。

  而这次案件中,这里的摄像头也起了作用。警方调出录像资料,发现这对男女乘坐了天湖统一公司的出租车进入货运站。

  找到的哥

  当时一男一女上了车,他们带了一大二小3个纸箱

  广州交通信息化建设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介绍, 1月9日下午,警方希望通过其公司GPS系统,寻找载过疑犯的出租车及司机。

  通过GPS定位系统,果然发现当时共有16辆出租车经过容发货运市场。排查确认天湖统一公司的一台车符合条件。回放行驶轨迹,得知该车是在天河区元岗天桥附近载客的。值班司机是潘师傅。

  潘司机说,当时一男一女上了他的车,男的坐车头,女的坐后排。他们带了一大二小3个纸箱,小的被放到了车尾箱,大的就放在女的身边。潘司机也没有产生怀疑。两位乘客似乎心事重重,没有说话,唯有指路的时候男乘客才开口,他显得对路线很熟悉。

  过了几天,潘师傅从公司领导的电话获悉,自己搭了制造血案的疑凶。当日潘司机停止工作,载着警察按行驶路线找寻线索。

  一个GPS定位系统就可以把他从茫茫人海中搜寻出来,潘师傅自己都觉得不可想象。

  据专业人士介绍,GPS可以进行全天候全球卫星定位,调度监控中心可随时了解车辆的实时位置,并能准确地显示车辆当时的状态(如速度,运行方向等信息)。系统还会自动记录各车辆的运行轨迹、具体时间等,根据所保存的历史数据,可在电子地图上回放所选车辆的实际行车过程,为事后处理各类事件提供有力证据。

  捉拿疑凶

  警方立刻组织保安,在元岗城中村内挨家逐户摸查  

  警方来到上元岗治保会,开始调查这里的录像。不出所料,他们再次获得关键信息。

  1月4日下午,位于元岗公园附近的一个摄像头拍下录像,有一个红衣男子在路边截停一辆拉客的三轮车,和一名女子将三件货物搬上车后,拉到路口改乘出租车前往沙太路。

  上元岗村为加强治安监控力度,在村内重要单位、主要的村道、牌坊等处共安装了10多个摄像头,24小时监控这个重要地点人、车流动情况。治保会通过5个电视屏幕,不但可以进行实时监控,还可以随时调出录像资料回查历史信息。

  怀疑对象暴露后,警方立刻组织保安队伍,开始在元岗城中村内挨家逐户摸查。经过房东指认,11日晚上警方就在该女子住处将其抓获。据其招供的信息,警方在12日凌晨在天平架将红衣男子“送得远”抓获。

  据悉,案发后,两名疑犯的行为举止都表现得很镇定,就在被抓获时,两人的表现都是“当没事发生”一样。



下一篇新闻 | 上一篇新闻


您可以下载到本地的WORD编辑器里进行相应修改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立即删除或修正; 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新 闻 查 询
 

栏 目 导 航
 法治前沿
 热点关注  立法动态
 司法动态  各地动态
 社会追踪
 社会经纬  法律评论
 警方提示  域外司法
 职场宝典  反腐报道
 中国律师
 行业动态  律师关注
 律所关注  业界评论
 案例直播
 大案要案  刑案追踪
 行政案件  民事案件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31 s, 5 queries, 95 - Cache, 105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