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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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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班主任不当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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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大一年级段的班主任制,班主任一职由大二、大三的老生担任,并美其名曰斑竹”。本学期开始,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作出了这样一个大胆举动。(据10月5日《温州都市报》)
  对于班主任一词,《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这样解释的:学校中负责某一班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的教师或干部。  

  在实际工作中,班主任不仅要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还要把班组织成为具有崇高的统一目标、坚强的领导核心、正确的舆论、自觉遵守纪律和优良传统的集体。此外,班主任更要针对各种类型学生的不同特点予以帮助,发扬他们的优点,克服他们的缺点,争取让每个人成器成才。  

  而且,班主任在上任前,都要经过心理学和教育学等多方面的专业培训。上任后更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不仅要抓好学习成绩、还要抓好素质教育等等,可谓责任重大。换句话说就是“繁杂”和“劳累”的代名词,这也是许多班主任的共同感想和体会。  

  不可否认,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的这一做法确实能把更多老师从日常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精力来搞学术研究。但问题是,大二大三的在校学生能否向班主任一样专业专注、尽职尽责?在校大学生大多缺乏班级管理和学生教育的经验,也没有经过教师资格培训和考试,心理上也尚未完全发育成熟,一些大学生甚至自己还没有完全“断奶”,那么他们能促进全班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带出一个好的集体吗?我看有点玄。  

  依我看,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这么做,一来可以让更多老师从班主任岗位“解脱”出来,二来让在校生担任“斑竹”还可省掉一大笔开支,可谓一石二鸟、一举两得,彻底实现了人才精简、开源节流,至于“学生自治”的效果如何,那就不好说了。  

  让大二大三学生来担任大一学生的班主任,学校绝对有“偷工减料”的嫌疑,是对班主任这一职务重要性的忽视和否定,更是一种对学生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至于是不是误人子弟,那就有待历史的检验了。  

  另外,我还要以小人之心度一回君子之腹。据我所知,为了让孩子当上班干部,锻炼孩子踏入社会之前的“组织管理能力”,往往要通过各种“手段”和具有“人事任免权”的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拉关系。我身边的一个朋友,为了让自己上大学的孩子当班长,就没少请吃班主任吃饭和赠送礼品。  

  由此可见,现在“班干部”也不是谁想干就干的。那么,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如何从大二大三学生中选拔出适合当班主任的优秀干部?是公开演讲、竞聘上岗?还是老师推荐、学校内定?如何有效杜绝社会上的“用人唯亲”、“用人唯钱”?如何防止社会关系链在大学这座象牙塔里的污染和蔓延……这诸多的问题都不可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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