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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法律之星 发布日期:200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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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信访促进案件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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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平安信访”,构建和谐社会,胶南市公安局在处理越级上访方面尝试引入律师参与信访,促进案件息诉,收效良好,此创新之举日前正在全青岛市推广。

  2005年9月7日,该市藏南镇唐家庄村孙某在村北梨园被看园人逄某打伤。得知逄某系梨园看护工人没钱赔偿时,孙某坚持要求对梨园主人孟某给予刑事处罚,否则就越级上访。

  胶南市公安局会同胶南市人民检查院对此案进行了专门研究,多次回访孙某,但孙某拒绝接受办案民警的法律解释,并一再越级到省公安厅上访,毫不理会市检查院告知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经协调,2006年3月28日,此案移交胶南市人民法院。在讲明法律规定和相关事宜后,办案民警告诉孙某,如对公安机关的处理有异议,可以聘请律师,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确有问题,胶南市公安局会向其公开道歉,并依法律程序开展侦察工作,还其公平。孙某认为该提议合情合理,便同意了这个方案。律师以代理人身份,依程序调阅相关案卷后,先私下和孙某进行了商讨,引导其按法律程序依法办事;而后会同市公安局和检察院向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案件经过法院审理,于5月15日以被告人逄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告终。此信访案件最终通过律师参与,积极引导群众走法律程序得以成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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