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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出处:未知 发布日期:200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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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从7起典型案件看卖官买官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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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纪委和中组部通报7起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其中除一起属升官无望、造谣中伤他人,一起属离任前违反程序突击提拔干部,其他几起均与卖官买官有关。 少数干部卖官买官本是个老话题,但这几起案件与以往有所不同。认真分析可以发现,这些案件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卖官买官出现的新动向。
一类是钻制度的空子,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名、行卖官买官之实。被百姓讥称为“卖官书记”的陕西商州区委原书记张改萍,先后卖出了27顶“乌纱帽”。值得注意的是,她卖官的时间从2000年直到2005年,几乎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力推行相平行。张改萍本来就是陕西省干部制度改革的受益者,在干部异地交流中到商州任职,当时博得了“第一个女市长”等几个“第一”的名声。在任期间,她对干部工作“常抓不懈”,甚至在被“双规”之前不久,还在“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对各级领导班子干部的考核、程序、范围、内容以及评定的标准”,要“使干部管理走向规范化和合理化”!
在卖官过程中,张改萍并不总是“一言堂”,她很善于“运用”选人用人制度改革的“手段”。区纪委副书记陈某想当教育局长,借了30多万元送给张改萍。张改萍经过盘算,认为陈某在区上人头熟,肯定会有人支持,于是就定下搞“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会及区常委会上,她又带头投了陈某一票,最后让陈某如愿以偿。
另一类是利用改革和相关制度的监督漏洞,向有投票权的人打招呼、拉票甚至出钱贿选。如广西合浦县一名镇武装部部长为当选镇党委委员,向26名党代表拉票并给其中7人各送去300元;广东吴川市一名副镇长为在两镇合并后当上新镇的副镇上,宴请镇人大代表并送现金,虽未被列为候选人,结果也当选了。这些人实际上也是买官者,只不过其买官的对象,已从以往的极少数人甚至某个人,转向了人数相对较多的民意代表,属于一种新的买官手段。
少数干部的不法行为揭示出的卖官买官新动向,说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深化;选人用人制度还并不十分完善,相关的监督也有待加强。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尤其是要警惕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假改革、真卖官,把卖官买官“交易”程序化、合法化。要严格制度、细化程序,减少漏洞、加强监督,大力压缩个别人的“运作”空间,真正把选人用人的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
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拉票、贿选等新动向不可忽视,危害也不可低估,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对相关制度特别是选举制度,不应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须知由谁选举、如何选举,怎么投票、怎样计票等等,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细节决定成败”。
只有在真正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完善具体选举制度,才能形成一个既真正充分发扬民主,又能保证干部有机会公平竞争的选人用人机制。让干部明白,既不必行贿买官,也不须花钱买票,只要凭着为群众服务的实绩,就能光明正大地得到提拔和使用,在更大的舞台上继续为群众服务,实现自己的理想追求与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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