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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出处:人民之声报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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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人大信访接待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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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台县80岁老人王玉久到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上访时,受邀接待信访的某律师发现其案件在适用审判程序上存在严重问题,便及时向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律师意见书》。安徽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据此出具监督意见,引起了安徽省高院的重视,目前此案已进入再审程序。为提高省人大常委会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水平,去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邀请4家律师事务所参与省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4家律师事务所坚持无偿服务,先后派出17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到省人大信访接待室进行50余次信访接待,600余批次信访群众受益。(见10月9日《安徽日报》)
目前,人大信访工作普遍存在这样一些问题: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增强,但遇到错综复杂的问题时,又不知道有苦何处诉、有难何处求。于是,一些人就盲目到处上访,导致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诉缠访、违法上访案件时有发生。同时,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日益健全,来信来访涉及法律问题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由于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所以在处理这些涉法信访案件时显得力不从心。涉法信访成为人大信访部门督办案件时的棘手问题。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章立制,邀请律师参与人大信访接待工作,适应了现实而迫切的需要,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问题和不足,为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提供了新的途径,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首先,律师具有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和优势。律师来自于民间,相对而言,上访群众对律师这个群体还是比较认同的。其次,请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增强了群众依法上访的意识。上访群众通过向律师询问,明确了上访渠道和反映问题的程序,减少了群众上访的盲目性,懂得了如何以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何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再次,减轻了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律师专业性强,说服力强。律师介入信访工作,通过向上访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疑释惑,宣传疏导,可防止某些局部问题扩大为全局性问题,个案问题衍生为群体性问题,提高了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因此,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邀请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一项为民尽责,为国竭力,为党分忧的改革措施,一举多得,有百利而无一害,值得提倡。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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