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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各地法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中央政法委员会于今年1月份发出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作出总体部署。
  通知强调,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建立的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要与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链接,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各地动态
多部门联动 西安创执行威慑机制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首家启动“执行威慑机制”,通过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突出的“执行难”问题。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宝奇介绍,“执行威慑机制”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同时借助与公安、土地、工商、房产、规划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对一些赖账不还的当事人在社会多个领域的活动给予限制,促使其主动兑现法律义务。

南京启动执行威慑及联动机制:"老赖"不敢再""
  执行威慑及联动机制启动3个月来,已有38起久拖未执的案件得以执行,执行标的额近800万元。南京中院的法官介绍,法院已先后出台了15个相关文件对这两项机制予以完善

临沂法院建立执行威慑联动机制
  为解决执行难这一社会性问题,临沂市法院进行了大胆尝试,开发了一套法院执行联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劳动等21个部门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互动,对被执行人在贷款、经商、购车购房、出境等方面进行了严格限制。

相关评论:
威慑措施也有执行问题
  尽管法院想出各种办法解决执行难的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并非尽善尽美。
  “拿限制高消费这项威慑措施来说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峰提出了两个难点:“一是,什么是高消费?标准又是什么?一个富豪和一个民工所认可的高消费显然是不同的。”潘剑峰建议,在限制高消费时,不能限制的是与被申请执行人身份和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生活费用;“二是,限制高消费措施如何执行、如何监控?”潘剑峰说,“在实践中,被申请执行人高消费,法院不太可能安排专人全天候盯着。”

威慑措施需各部门良好协作
  “执行威慑措施更要依赖于协助执行人,如果他们不善意、尽力、及时地协助履行,或者协作履行存在瑕疵,很可能导致执行工作的半途而废。此时法院也没有更好地解决办法。”一位多年从事执行工作的法官对笔者说。
  “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调查令毕竟不是判决和裁定呀。总不能给协助执行人下个判决吧。”这位法官感慨地说,“执行威慑措施就更需要各部门各机构的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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